汤圆馅兔子🐰

第二章 换心


这段时间,我总是梦见小光。

梦见他一身橙子的味道,活脱脱一个大橙子,好奇的摆弄着我的鱼尾,拨弄着金光闪闪的鳞片,惹得我心烦意乱,就干脆甩他一身水珠子:“不许弄我尾巴。”

“干嘛啊。”

他托着腮望着我,淡色的眼珠子映射出我的模样,我扭过头不理他,他过来抱我:“宝宝。”

我就知道是梦。


他一叫我宝宝,我就知道自己又在发梦。其实,他只见过两次我的尾巴,一次是溺水那次,还有一次·······

还有一次,是换心那次。


那次被小光撞见之后,我就再也不敢去片场见他,对他来说,那段回忆本来就不应该存在,虽然理论上换心的人不可能再记起前尘往事,但是总有万一,不得不防。


“唔,人家属兔才不吃兔兔呢。”

川菜馆子人声鼎沸,老板操着一口地道的川渝口音,最拿手的就是这麻辣兔头。我们海里的生物不吃自己人,但是吃起飞禽走兽也是毫不客气,眼看隔壁的汉子夹起一块兔头放女朋友碗里,换来一句属兔所以不吃兔,我一咳嗽,把刚下肚的冰粉呛出来,一鼻子都是山楂味。

真是马屁拍到马蹄子上。


咳嗽了半天喝了半天水,我夹了一块麻辣兔头,却无意间想起某个人。

他喜欢吃海鲜,我偏偏一口都吃不来,嘴上说着海鲜过敏,其实是怕同类相残。每次和我吃饭,他都会很细心迁就我,我很愧疚要他别这样做,他说,没事。

唉,想他做什么。

电影拍摄行程过半,绯闻八卦也传的漫天,都说男才女貌天生一对,女生据说还是背后资方的掌上明珠,要是攀上这个高枝,100年都不用愁。

“郎才女貌天生一对。”

工作的地方,同事A酸溜溜的咬手指,看着电视里的一对璧人,哭诉着自己的国民老公转眼要成乘龙快婿,同事B懒洋洋的:“八字都没一撇的事情还就当真了,我看啊他根本就没看上人家。”

“以我混迹饭圈多年的经验,这个表情明显是在避嫌嘛。”

顺着同事B的话语,我看过去,他侧身站着,虽然在笑,但是眼底都是保持距离,对比起女主角的小鹿乱撞,恨不得离开八丈远。

黑眼圈又重了,都能看见白头发,他总是这样把自己逼到绝境,一点都不知道珍惜自己。


我没想过可以再次看见小光。

我们这个行业,主要是从事新闻编辑杂志摄影,大杂志半只脚在娱乐圈,小伙伴三教九流什么都有,但是一般出来玩,约的都是外头的小明星,大家吃个饭唱个K,至于吃完饭唱完歌以后的事情谁也不知道,我也懒得管。

所以现场看见小光的时候,我手中的鸡爪直接掉到了地上。


带他来的是咱们的一位摄影前辈,我知道他喜欢女人,对男人不感兴趣,带他过来,估计也是看他人生地不熟,先过来凑个热闹,这才把心放下了肚子,又拿了根鸡爪:“唔,这鸡爪子不错啊,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,啃了一根还想啃第二根啊。”


“谢柚子你个大吃货,帅哥面前啃鸡爪,你还要不要脸啊。”

同事A在旁边捅我,恨不得把我手里的鸡爪拿下来,我啃着鸡爪:“再帅的脸都不能吃啊,这鸡爪就啤酒给个帅哥都不换,吵吵啥啊,让我先吃完。”

我们的对话虽然小声,但奈何鸡爪太香了,一下子就吸引到他的目光。他看过来的时候,我正慢条斯理的擦手,一边回味着鸡爪的味道,他看见我笑,我也冲他笑了笑算礼貌:“那个海带给我一些,鸡胗还有不?”


“你好,好久不见。”

他主动打招呼的那刻,我知道我已经成了全场公敌,只得从海带中抬起头笑了笑:“嗯,许先生好久不见。”


这真是难熬的夜晚。

难熬的我整夜整夜做噩梦,梦里都是鸡爪子的味道。

那时候我和他一起吃烧烤,聊天八卦什么都聊,他说鸡爪子好吃但是麻烦,我说我爱吃无骨凤爪,他阴测测的说据说都是人啃出来的,害我们差点被老板赶出来。

然后,然后我一直要揍他,他为了赔罪喝了杯深水炸弹,然后,那个喝醉酒的家伙居然在我旁边睡着了。


我偷吻了他。

既然是偷吻,当然谁也不知道。他的嘴唇软软的,很润泽,尝在嘴里甜丝丝的带着酒味。


那时候我想,抑制剂的发明本就是为了人鱼和人共处,也许我尝试追求他,可以陪他几年再离开,不去拘泥什么白头到老的约定,开心多久算多久。


可惜,只是想想。


第二天收到他的好友申请的时候,我刚刚写完一篇新闻稿。

他说,昨晚我喝多了拉下一枚耳环在他身上。

是了,昨天还真是不小心拉下了,那是对珍珠耳钉,孔雀蓝,市面上怕是再难见到的物事。

我说谢谢,约他在楼下咖啡馆见,他说不用了,今天过来拍杂志,顺便还给我。


我到现场的时候他正在拍照,黑色西装白色衬衫,眉眼勾起,大概是为了突出海洋的主题,用了蓝色眼线胶笔勾勒眼尾,抬起眼睛看我的时候,竟然有一丝妩媚。

但是最吸引我眼球的还是那枚胸针,蓝宝石颤巍巍的吸引眼球,外面一圈钻石光华璀璨做成鸢尾的模样,连造型师都不敢触碰:“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,我哪敢碰啊。”

我听到有人窃窃私语,怕不是哪个金主的礼物,也听见有人嗤之以鼻:“这么打眼的玩意儿,也不怕贼惦记。”

他说这枚胸针对他很重要,只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是谁送的,但是今天想到海洋主题就忍不住带出来了。


我知道。


那是他换心之前,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。


“谢飞穰,今天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干嘛。”

我哥夹了一筷子茄子给我,在我面前晃了晃:“从工作回来就这个德行,怎么了你是?”

“大橙子。”

我叹口气剥了个柚子,欲言又止也不知道从何开口,谢橙这回倒是收起那副嘴脸:“噢我明白了,见到人家功成名就,怎么,后悔啦?”

“他这段时间和我们有合作,我明天要去做采访写采访稿。”

“而且,他好像记起来了什么。”


“谢小姐,我们真的从没见过?除了那次在鹭岛?”

“许先生搭讪的技巧也太差了吧,就您这出挑模样,怎么样也不是这么撩女孩子的吧。”

“我是说真的,我真的好像见过你,你这副耳钉我也见过的。”

“我没有印象唉,可能人有相似吧,不然许先生这么帅气的人,我肯定记得的。”

我潇洒的笑了笑,顺手给自己戴上耳钉:“谢谢许先生拾金不昧,改天请你吃饭。”


“小佛手。”

谢橙在我面前坐下,看我失魂落魄:“那时候我就和你说过,我们和人类,可以和平相处,但是不能产生什么不该产生的感情,你说你喜欢他,你把500年的岁月给了他,换来他现在活蹦乱跳,换来你现在每次暴雨天气都疼得下不来床,你就该知道,你们应该保持距离。换心的人,本应该老死不相往来,谁都不知道换心的人想起来会是什么后果,你要是真喜欢他,就离他远远的,人生还有几百年,他的生命,实在是太脆弱了。”


“这个道理三岁孩子都明白。”

“但是他老是找上门你明白吗?就躲也躲不掉······”

“真的想躲过去怎么会躲不过,是因为你不想躲吧。”

谢橙有点心烦:“唉,还不如当初不救他。”


那时候小光因为过度劳累,突发心脏病,医生说除非换心否则无药可救,是我用了灵珠救了他,代价是忘了我,代价是,我付出五百年的岁月。还有,暴雨天气的痛苦。

明明那时候,知道是我一厢情愿,可我依旧愿意豁出去救他。

大橙子还真是说得对,做人做到底,送佛送到西,的确应该做到底。


采访稿做得无比官方,除了事先沟通的内容一句也不肯多问,再有小光的活动,一口气推给别人。都说人人羡慕的美差不要是傻瓜,可我做的心甘情愿。


不能再越界了。


为了他,也为了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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